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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机关发出工作建议函保障涉案民企正常复工
2020-03-31 18:03: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案件办理过程中,该连锁美发店继续经营,直至2020年春节前休假停业。疫情防控期间,其响应政府号召,筹备复工事宜,预订了一批原材料和防疫物资,但由于受疫情影响收入骤减、运营成本加大,没有资金支付货款,复工受到严重影响。看到其他商家陆续复工,高某更加焦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今年2月27日,高某拨通了案件承办检察官姚烈的电话。 

  姚烈了解到,该连锁美发店旗下18家门店均分布在南京主城区,现有员工300余人,近10万名办卡会员。“如果不能尽早复工,员工无法返岗,市民利益受损,门店还有可能因迟迟没有复工遭遇信任危机,很难渡过这个关口。”姚烈切实体会到了高某无法复工的焦虑心情。     

   与此同时,姚烈也清楚,根据规定,涉案资金需要在二审作出生效判决才能解冻。经向法院了解,他得知,二审尚未作出判决,但17万余元赃款已全部退回,一审判决的所有罚金均已缴纳。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急需资金解决复工难问题,从追赃挽损和罚金刑执行的角度来看,实际上也没有明显障碍,虽然二审判决尚未作出,但没有再继续冻结上述资金的必要。”经过综合评估,姚烈作出了判断,并与公安机关和法院承办人进行了沟通,取得共识。    

     3月11日,鼓楼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工作建议函》,建议尽快解除冻结上述资金,保障民营企业正常复工。收到建议后,公安机关当日即办理解除冻结手续并送达银行,330余万元资金当日被解冻。     

     资金解冻后,该连锁美发店立即支付了员工工资和物资采购费用。5天内,18家门店全部开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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