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视频会,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旸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大力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刘旸指出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优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安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治理社会的能力水平,注重用制度规范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注重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让法治成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的最大公约数。
刘旸要求
全省公安机关要做好服务发展的法治保障,坚持平等保护、依法履职、主动服务,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办案行为,全力保障公平正义,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01
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法治保障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复杂问题,善于借助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注重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指导基层一线精准适用法律手段做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和矛盾调处工作。
02
加强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的法治保障
加大对涉嫌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犯罪的打击指导,扎实做好执法指南适用、疑难案件指导、重大案件会办等工作,推动解决公共安全监管中的法治疑难问题。
03
加强专项斗争的法治保障
紧紧围绕扫黑除恶、打击整治黄赌犯罪、长江“禁渔”等专项斗争,加强案件侦办指导服务,切实提升案件侦办质量水平。
刘旸强调
要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深入每一名民警内心、落实到每一次执法活动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进而在全社会形成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
01
要提升执法执勤规范化水平,坚持职权法定,依法行使执法权,严禁越权执法、选择性执法;坚持依法处置,全面、及时、客观地收集证据,确保同事同罚、过罚相当。
02
做好执法执勤安全防护,增强执法安全风险意识,配齐配强勤务装备,加强装备使用管理监督,强化实战技能演练,提升一线民警实战水平。
03
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认真落实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健全执法维权抚慰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袭警、辱警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快速处理。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裴军通报全省公安执法工作总体情况,厅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宏程主持会议,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汤楠参加会议。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打造执法规范化“升级版”、建设法治公安的目标,以执法管理委员会为统筹,以全面建设应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载体,创新执法制度、执法运行、执法监督、执法训练、执法保障五大体系,扎实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公安队伍执法能力显著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
完善执法标准体系
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地方性法规4件,提请省政府出台规章3件。编制江苏公安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7类1317项权力事项,分类制定打击黑恶犯罪、“套路贷”犯罪、疫情防控等执法指导意见,制定46项现场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
健全执法办案机制
制定30个常见刑事案件取证指引,修改完善230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在全国较早试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全省81个看守所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990项行政执法事项中涉嫌刑事犯罪案件逐一明确罪名、移送标准和法律依据。
建设执法办案中心
推进案件集中办理、警种合成作战、同步审核监督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目前全省有9个设区市公安机关启动市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85个县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所有县级公安机关建成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基层所队建成涉案财物管理室,对涉案财物进行规范分类保管。
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建成省级政法共享服务平台和市级政法业务协同系统,实现网上全流程办案。建成运行全省统一的执法公示平台,公示执法信息1390余万条、公安裁决法律文书60余万份,实现执法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提升执法能力素养
狠抓一线民警执法培训,全省1.1万余名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3500名民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聘用668名知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建立公职律师和法治专家这两支队伍,其中公职律师578人、法治专家3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