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收V,不想卖的可以租,50元一天”、“出租微信加我,高价租借”...近期,一种新的“赚钱”方式横空出世。微信还能出租?账号、密码借出去几天,就有几百块到手,真有这样不劳而获又稳赚不赔的好事吗......
这些所谓“租借微信/QQ帐号”到底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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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城市民黄女士就被天上掉下的“大馅饼”砸中了……黄女士在某社交平台加了一位网友,一段时间后,网友问黄女士愿不愿意出租自己的微信号,一天可以支付70—80元不等的租金。
黄女士一想自己有两个微信号,那个号闲着也是闲着,自己还怀有身孕在家待业没有工作,想赚点小钱补贴家用。
一番商议后,黄女士同意以每天77元的价格出租自己的一个备用微信号,费用一星期一结。骗子也是有模有样,为了让黄女士安心,掏心窝子的告知黄女士,让其先将微信里的零钱转出去,以防受骗。想到这个微信号并没有绑定自己的银行卡,微信账户里也没有钱,黄女士也就毫无保留地将微信账号、密码、支付密码等一并告知了对方。
后来,对方开始登录黄女士出租的这个微信号,等到约定支付租金的那天,对方就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直到黄女士接到了朋友的电话,问她微信是否被盗,细问之下才发现,自己出租的微信号已经向好几名好友借钱了。
恍然大悟的黄女士立即冻结账号,修改密码,但多名微信好友曾转账20元—200元不等,已逐一被转走,共计168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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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湖南省保靖县的李某玲,突然接到了一通来自堂嫂的电话。租借一个微信号,一天就能赚40!在家暂无工作的李某玲被这么一条“新财源”所吸引,加上对方又是自己的亲人,本该多加的那一丝怀疑也随之烟消云散。
初次尝试后,李某玲为了获得更多的收入,便拉动身边的朋友亲戚一同加入。越多账号的投入,每天被封禁的账号也开始增加了起来,李某玲虽心里有些顾忌,但紧随着堂嫂那边一次一次的提价,一天90元租金的诱惑让李某玲已无法停止下来。
“我后面找到了其他代理商,专门给我租账号,他60租给我,我90卖出去,然后赚其中的差价。”
在保靖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李某玲向民警道出了案件的全部过程。虽然早已心知肚明租借微信账号很可能是在帮助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可却实在无法抗拒利益的诱惑。目前,李某玲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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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闲来无事的小张在家上网逛贴吧时,看到有人发广告“高价租微信号,50元一天”。手头正紧的她点了进去,加了对方留下的QQ号,通过线上聊天,对方承诺微信验证可用后,按照一天50块的价格支付报酬,但具体用途不便透露。想到坐在家里就能赚钱,小张心动了,于是,她将自己的微信账号和密码发给了对方,试用一天后果然赚了50元。
小张原以为自己发现了新的“赚钱路子”,可当她再通过手机验证的方式收回微信时,就发现不对劲了,微信号被人举报了,过了几天后还被永久封号。
更让小张没想到的是,她这次摊上“大事”了。5月20日,民警敲开了小张家大门,对她展开调查,并将她带回派出所讯问。
原来,借走小张微信号的人加入多个微信群,不停地发布刷单广告,导致一名甘肃籍男子被骗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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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女孩小李看到“30元一天”的租借微信兼职信息,便交出了自己的账号密码。此后几天,小李在手机上清楚地看到对方在PC端登录,疯狂建群添加好友,并引导陌生好友刷单进行诈骗,而小李却没有举报。
三天后,小李的微信号因为违规被冻结,对方引导小李解封了微信,而小李选择继续出租账号赚钱。最终,小李的微信号导致受害人被骗6万元。目前,小李因属于诈骗行为的共犯,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总而言之这些“租借微信/QQ帐号”的把戏基本都是“恶意号商”在做他们的目标人群通常都是社会上的“有闲人”如学生、宝妈、自由职业者等通过网上发布“兼职”广告以每日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的高佣金价格吸引受害人主动将账号拱手相让
随后,“恶意号商”利用租来的帐号实施欺诈、散播黄赌毒等不良信息致使受害人身份信息被泄露和利用
租借QQ/微信帐号有哪些隐患?三大严重安全隐患!!
一是个人信息安全有隐患。个人隐私脱离防护,个人信息敏感内容可能会被收集或在黑市上出售;
二是资金安全有隐患。好友对帐号租借不知情,不法分子借助号主身份向好友实施借款借贷、恶意骚扰或欺诈;
三是帐号安全有隐患。帐号随时存在被盗风险,如被利用开展垃圾营销、招嫖或散播不良信息等恶意行为,将导致帐号违规被封停。
所以提醒大家如果看到类似“租借”帐号的广告先别急着跃跃欲试这几大要点请一定要记住!
不租、不借、不售、不信
一是网上看到类似“租号”信息要保持冷静,不要被眼前的小利益所迷惑,若在QQ/微信平台看到这种广告,及时通过客户端或者联系腾讯客服旗下“腾讯110”小程序进行举报;
二是保护好自身各类帐号和密码,不要借给他人使用或授权他人登录,以免造成个人隐私泄露,为不法份子以他人身份作掩护行不法行为提供可趁之机;
三是增强法律意识,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不参与“养号售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遇到好友网上借钱时,应电话联系确认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借钱给对方,不要马上相信,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为了赚钱,有人又盯上了倒卖账号的生意
注意!这也是违法的!
据南京警方通报,6月23日,南京江宁公安分局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王某。据介绍,王某自去年4月份以来,在一年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贩卖微信号6000多个,非法获利5万余元。
王某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网上了解到,有人做倒卖“微信号”的生意,在利益的驱使下,他成为了对方的销售代理。王某以每个微信号38元的批发价格从上家处购买,再以发广告的形式招募下家购买,以每个微信号42元至45元的价格售出,从中获利。
经查,嫌疑人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二的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王某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江苏警方提醒您
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要将自己微信、QQ号、身份信息、银行卡等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请保管好自己的账号信息,涉及到通讯以及金钱方面的账号信息时需要尤为谨慎,防止违法犯罪人员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