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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特种兵到司法警察——初心不变,使命依然
2021-08-01 09:03:00

  有这么一批人,从军营到法院,脱下戎装、卸下枪杆,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那颗闪闪的红心,是那份忠诚与坚守。

  八一建军节在即,江苏高院推出专栏“闪闪的红心”,让我们一起看看江苏法院队伍中的优秀军转干部他们如何“漂亮转身”,如何用认真和实干把人生的华彩乐章谱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阵地上。

   

  陈春晖,1985年3月出生,2003年入伍,2009年考入仪征市人民法院,现任仪征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共产党员”“江苏好青年”“扬州新长征突击手”“仪征好人”等荣誉称号。 

   

  我出生在三代军人世家,受父辈影响,2003年我选择参军入伍,服役空军空降兵某部--黄继光生前所在的部队。2004年,经历一系列严格训练考核,我幸运地成为一名空降兵特战队员,并荣立全军特种大队一级达标考核三等功。五年的从军生涯,不仅让我磨砺出钢铁般的意志,更筑牢了绝对忠诚的底色。

  参与汶川抗震救灾是我军旅生涯中,印象最为深刻、时时激励着我的一件事。2008年5月12日下午,发生了汶川特大地震,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地震发生时,营区震感明显。我们都在想,这么大的地震可能会需要救援。随后部队就接到命令--空降茂县抗震救灾。当时陆路救援通道尚未打通,只有空降兵才能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空投成了灾区群众克服危机的唯一希望,我和战友们纷纷写血书,申请参加抗震救灾。

   

  地震当晚,营区的防空警报骤然响起。这是我们特种大队全员紧急集合的广播,接到命令后所有人员整装待发。5月14日11时24分,我们108名空降兵搭载军用运输机飞向重灾区四川茂县,这是中国空军首次在高原复杂地域,无地面指挥引导,无地面标识,无气象资料条件下运用伞降方式参加抗震救灾,当时跳下飞机的战友有好几位的主伞都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打开,在空中自由落体了1500多米。落地后,灾区的老百姓们对他们说"你们来了,希望就来了!"陆路打通后,空投任务结束,我和战友们继续驻扎在机场,参与救援物资转运任务,一干就是三个多月。

  至今,我仍清晰记得任务完成后离开灾区时,有个12岁的小男孩高举"长大我当空降兵"的标语。五年后,他如愿成为了一名空降兵,并成为黄继光班的班长。他用实际行动兑现了他的诺言,成为了黄继光老班长的接班人。这次救灾任务我感触最深的是:穿上军装就是要对党和人民做到绝对忠诚、敢于担当。 

  从部队退伍后,我考入仪征市人民法院,成为一名司法警察,从警10年来,我用心感受着成长与历练,默默思索着追求与发展,时刻提醒自己要对得起曾经穿过的那身军装,也要对得起现在穿的这身警服。

   

  作为司法警察,我坚持忠诚履职。在庭审过程中我全力保护法官和法庭安全,面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围攻轻伤不下火线;在安检岗位查扣违禁物品遭到携带人威胁、辱骂时,我仍然坚持文明执法;在执行现场面对被执行人点燃液化气瓶阻碍执行,我毫不退缩……还记得2013年10月,某船厂破产案件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刘某的妻子阻挠现场执行,挥舞着菜刀砍向执行干警,我不顾危险冲上前,一个侧身躲过砍过来的菜刀,并立即反手将菜刀夺下,使得险情得到化解。

  2016年2月的一次凌晨执行活动中,被执行人薛某不配合执行,爬到自家三楼卧室卫生间的窗户企图自杀,大半个身子已经伸出窗外,我冲上前去一把抓住了他的腰带,在施救过程中,卫生间的淋浴龙头被撞坏,冰冷的水喷在后背半个多小时,等法官告诉他解决问题的合法途径,将他拉上来之后我的衣服早已淋透,冻得瑟瑟发抖,手腕也因长时间拽住被执行人的腰带而失去知觉。这样的经历还有很多,我将之视为成长中的宝贵经历,时刻提醒着我:职责所在,大义所归,即使身处险境,也当不辱使命。 

  作为法院干警,应该厚植为民情怀。在日常工作中我将“执法为民”的理念牢记于心、践于言行,对来院办理立案手续的群众耐心指引,遇到伤残人员主动打开残障通道,遇到当事人在立案大厅扰乱秩序,及时处置、耐心劝导,尽自己所能化解当事人的不满情绪。在生活中,我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做好身边力所能及的每件小事,定期看望并照顾孤寡老人,累计献血累计4000多毫升,先后13次在交通事故中救助他人,我也被评为“江苏好青年”“仪征好人”。

  脱下军装,换上警服,变的是身上的制服,不变的是初心和使命,不变的是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头顶正义天平,心有熠熠警徽。我们守护着审判执行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我们的职责贯穿每一起案件的始终,我们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守护公正司法的“天平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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