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华,1994年6月进入检察机关工作,在反贪局书记员,综合科、批捕科、公诉科副科长、科长,办公室主任,检察委会委员、党总支副书记,妇委会主任、案件监督管理科科长多个岗位锻炼。
十几年来,无论在哪个岗位,我都要求自己勤勤恳恳工作,认认真真做事,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热心公益事业,争取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敬业是履职尽责的基础
由于受到家庭熏陶,我养成了认真做事的习惯。不论做什么工作,总是尽力做到最好。进入检察机关后,这种追求完美的性格在领导的关怀和同志们的帮助下,逐渐形成了一种敬业精神。
在任办公室主任期间,我们的调研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中一直名列前茅。2003年信息工作跃居全市第一,办公室连续七年被评为先进集体,本人也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2007年,院里又将筹建“案件监督管理科”的工作交给了我。面对既繁杂又得罪人的全新的工作,我凭借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扎实的业务水平,硬是把矛盾相对集中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做得有声有色,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和好评。我倡导推行的“检察长每日查制度”获市级创新三等奖。2010年,案件监督管理科被区委、区政府评为评为“十佳规范执法”先进单位。
无论在什么岗位,我都把自己摆在认真干事的位置,每个岗位都力求做得成绩突出、有声有色,领导和同志们开玩笑说我是“最认真的书记员、最合格的内勤、最称职的综合科长”。
女性要更具备爱人的力量
为提高广大妇女依法维权意识,我结合省、市女检协和各级妇联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活动。2001年4月,我将全院的女干警组织起来,成立“巾帼法治宣讲团”,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十几年来,我和广大团员一起克服方方面面的困难,放弃节假日休息,带领宣讲团深入街道、乡镇开展普法宣传。“巾帼法治宣讲团团”以其生动、现实、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教育形式,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我们的工作也多次被《检察日报》、《新华日报》、《江苏女检察官风采》、《江苏法治报》等多家媒体专题报道,不少乡镇妇联争相邀请我们前去宣讲,一些群众还慕名找到我咨询法律问题,寻求支持与帮助。看到得到帮助的妇女朋友露出笑容,我想这就是我们从事这份工作的意义。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我院女检协小组被省女检协评为先进小组。
2006年,我被评为市级“优秀女检察官”、“三八”红旗手、“春蕾计划”先进工作者;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法制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巾帼建功”标兵;2008年被评为省级“三八”红旗手,2009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被评为市 “三八红旗手”、“巾帼维权之星”。
但是我一直认为,看到得到帮助的妇女朋友露出笑容,这才是我们从事这份工作的意义。
退休不褪色使命心中铸
对于军人来说有种品质叫作退伍不褪色,在我看来一名共产党员也应该做到退休不褪色不忘初心使命。
退休后我担任院退休党支部支部书记一职,做好退休支部工作,我也有一点自己的想法。做好退休党支部工作我认为首先要充分发挥支部班子的作用。集一班人的智慧,靠一班人的力量,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前提。经常听取支委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支委大胆工作,是我的工作诀窍,我们支部支委之间分工不分家、相互配合、协调互补、有条不紊,支部工作成效显著,支委们的心情也愉快,故而能将老同志的服务工作做得更好,能得到大家的好评和赞扬。
党建工作进入新时代,面临着新情况、新任务,要认真研究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思路和对策,不断探索党支部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拓宽新思路。我们退休五支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做法:一是组织座谈交流会,紧跟形式,与时俱进,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发挥老干部正能量,发挥老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组织看变化,赞成就,促发展等活动,参观本市红色基地如朱瑞将军纪念馆等,使老同志开阔视野,保持良好心态,促进身心健康;三是组织“大家谈”活动,引导每个党员发挥应有作用,营造好的学习氛围,组织开展离退休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学习活动。
唠唠叨叨说了很多,对检察事业的感情一直萦绕心间。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希望能为检察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